龙江交通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,拟注销1040.87万股回购股份
来源:新浪证券-红岸工作室
龙江交通近日发布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,宣布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,并注销已回购用于该激励计划的股票。
终止激励计划决策过程
2021年10月27日,龙江交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、第三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,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,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,同时公司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送了相关申请材料。但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,《激励计划(草案)》尚未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。
2025年8月8日,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,审议通过了终止激励计划及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,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,与之相关的草案及配套文件一并终止,并注销因用于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回购的10,408,656股公司股份,同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。
终止及注销原因
根据相关规定,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,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。公司此次需注销因用于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回购的10,408,656股公司股份。此外,受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,原定考核指标已难以达到预期激励目的和效果,经董事会审慎研究,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。
对公司影响
由于本次激励计划尚未实施,本次终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,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影响,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。本次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,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、财务状况、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,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。且按照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相关规定,本次注销完成后,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。
目前,本次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可实施,后续公司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、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,并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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